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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06學年度保障床位(含中低收入戶生、公費生、離島生)資格之同學,請於2月20日至3月1日至住宿組辦理登記。
一、應附證件:
(一)中、低收入戶生: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106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且學生本人為列冊人口。
(二)離島生: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回)。
(三)公費生:學生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回),影本註明公費生。
二、注意事項:
(一)村里長證明及其他清寒證明恕不受理。
(二)獲中、低收入戶保障住宿者應服務學習10小時,以住宿組辦理相關活動為優先(如新生家長日及講座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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