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務處(舊網站已於112.12.31停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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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大學部暨研究生舊生床位公告
二、住宿以一學年(含上下學期)為原則,除休學、退學、轉學及家庭遭遇重大變故(需附證明)外,因個人因素未入宿或中途退宿者,扣除保證金壹仟元整。 三、保證金製單未繳費者,依本校「學生宿舍保證金繳交與退還作業規範」第四點規定視為放棄床位,不予安排寢室。若已繳費(時間以5/18為準)尚未入帳,請持繳費收據至住宿組安排床位。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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