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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大學部暨研究生舊生床位公告
一、床位名單詳如附檔,將輸入學校住宿系統,作為住宿費收費之憑據。
二、住宿以一學年(含上下學期)為原則,除休學、退學、轉學及家庭遭遇重大變故(需附證明)外,因個人因素未入宿或中途退宿者,扣除保證金壹仟元整。
三、保證金製單未繳費者,依本校「學生宿舍保證金繳交與退還作業規範」第四點規定視為放棄床位,不予安排寢室。若已繳費(時間以5/18為準)尚未入帳,請持繳費收據至住宿組安排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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