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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109學年度宿舍保障床位者,請於108年11月11-20日登記。

一、(中)低收入戶、公費生、離島生,請至住宿組繳驗證件並填寫相關資料。

 (一)應附證件:

     1.中低、低收入戶生: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108年中低、低收入戶證明,且學生本人為 列冊人口。

        若109年證明資料有異動,以新資料為準。

     2.離島生: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回),影本註明離島 生。

     3.公費生:學生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回),影本註明公費生。

 (二)注意事項:

     1.獲中、低收戶保障住宿者應服務學習10小時,以住宿組辦理相關活動為優先(如新生家長日)。

     2.清寒學生若須由各系保障床位,下學期請洽系會長登記。系保障名額佔各系床位 數。

二、原住民弱勢學生請至住宿組繳驗證件並填寫相關資料 。(應繳證明詳如申請表)

三、僑外生、陸生,請至國際處登記。

四、身心障礙學生,請至特殊教育中心登記。

五、運動績優生,請至體育室登記。

六、提醒本次登記後,109年4月尚須配合繳交保證金1000元,始完成床位申請。

      寶山校區系所之公費生及低收入戶學生需配合學校床位安排入住九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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