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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役政署有關自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案
明(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今年寒假將要來臨,而且適逢春節等連續假期,內政部役政署呼籲民國91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
役政署指出,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
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
不過,若於役齡前的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內政部役政署業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
受理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
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
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業務資訊- 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請大家多加利用。
   內政部役政署 敬啟
  聯絡電話:(049)239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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