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務處(舊網站已於112.12.31停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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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十舍110學年度寒假及第二學期不住宿同學優惠措施
一、十舍於去(110)年八月啓用,體諒學生感受住宿品質受到影響,已公告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十舍住宿費八折優惠,合先敍明。 二、為體恤同學,住宿組再向學校爭取新增住宿優惠措施如下: (一) 寒假免費住宿:為提供同學便利,寒假免費住宿,同學無須辦理退宿。個人申請已繳費同學,統一造冊退還住宿費至學生本人金融帳戶。社團申請則由負責人申請退費後,統一退費至負責人帳戶,再由負責人退費給活動成員。 (二) 第二學期不住宿同學:原依規定無法退保證金,將統一造冊退還住宿保證金至學生本人金融帳戶。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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