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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寒假床位公告

一、 寒假床位以安排原寢為原則。

二、 退宿搬遷時,請家長配合填寫來賓/訪客(含通行碼申請)及健康接觸史調查系統

        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呼吸道症狀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人員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不得進入。

三、近日國內疫情變化迅速,確診案件急增,請確認寒假住宿名單後,

       個人或營隊負責人延後至寒假2/7(一)~2/10(四)上班時間繳費。

四、校外營隊安排以五舍六、七樓觀察寢室為原則,請配合填寫住宿防疫檢核表(如附件)。

       倘因疫情需要,本校徵用五舍六、七樓觀察寢室時,須配合無條件搬離退宿。

五、春節期間(1/28~2/6)限僑生住宿,請洽僑生負責人領取鑰匙及臨時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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