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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研究所新生申請學生宿舍自111年7月1日起至7月10日止

一、申請時間:111年7月1日至7月10日。

二、申請方式:請至住宿申請系統登錄,再由系統抽籤。

      ★新生申請時,尚無學號,請先至教務處-新生資訊系統登錄個人資料(身分證字號及出生日期),

        方能進入住宿申請系統申請。

三、自111學年度起全體住宿生於入住時均需簽署「住宿切結書」(如附件1),同意遵守宿舍一切規定

      及配合床位調配措施,如無法配合者,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保障床位者((中)低收入戶、身障生、離島生、公費生),請於111年7月5日前(郵戳為憑)將證明文件

      郵寄至彰化市進德路1號學務處住宿組劉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

      ◎應附證件:

        1.中、低收入戶生: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111年中、低收入戶證明,且學生本人為列冊人口,

           註明「研究生新生,申請111學年度學生宿舍用」。

        2.身障生: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註明「研究生新生,申請111學年度學生宿舍用」。

        3.離島生:身分證影本,註明「研究生新生-離島生,申請111學年度學生宿舍用」。

        4.公費生:身分證影本,註明「研究生新生-公費生,申請111學年度學生宿舍用」。

五、床位公告:111年7月14日公告於學務處住宿服務組網頁,並登錄學校行政系統,作為住宿費

      及保證金收費之憑據。

六、除休學、退學、轉學外,因個人因素未入宿或中途退宿者,扣除全額保證金,住宿費退費規定

      請詳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宿舍管理作業規定」第五點。

七、放棄床位:請於111年7月19日前填寫宿舍「床位放棄書」(如附件2),E-mail至

      chingmei@cc.ncue.edu.tw信箱。

   

【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校「學生宿舍分配作業規定」、「學生宿舍管理作業規定」、「學生宿舍保證金繳交與

          退還作業規範」辦理,請務必詳閱。

    二、新生入住時,先至各舍生促會領取鑰匙及簽署切結書,並完成寢室財產清點手續;搬離時,

          依規定辦理退宿後始退還保證金。

    三、住宿期間不含寒暑假,寒暑假申請住宿者另依規定辦理。

◎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敬請見諒。

◎請同學密切注意學務處住宿服務組之最新消息!

◎連絡電話:(04)7232105分機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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