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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107學年度學校保障床位者,請於106年11月20-30日至學校各負責單位登記。
一、(中)低收入戶、公費生、離島生,請至住宿組繳驗證件並填寫相關資料。
◎應附證件:
1.中、低收入戶生: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106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且學生本人為列冊人口。若107年度證明資料有異動,以新資料為準。
2.離島生: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回),影本註明離島生。
3.公費生:學生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回),影本註明公費生。
◎注意事項:
1.獲中、低收戶保障住宿者應服務學習10小時,以住宿組辦理相關活動為優先(如新生家長日及講座活動等)。
2.系上清寒學生若須由系上保障床位,下學期請洽系會長登記。系保障名額佔各系床位數。
二、原住民弱勢學生,請至住宿組繳驗證件並填寫相關資料。
★特殊境遇
1.原住民學生優先床位申請表。
2.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檢具正本,繳影本)。
3.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且記事欄不得省略)。
★弱勢一級
1.原住民學生優先床位申請表。
2.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且記事欄不得省略)。
3.最近一年度國稅局所得清單。
三、僑外生、陸生,請至國際處登記。
四、身心障礙學生,請至特殊教育中心登記。
五、運動績優生,請至體育室登記。
六、107學年床位保留作業流程變更,申請流程如附件,請務必詳閱。提醒本次調查登記後,107年4月尚須至住宿系統線上確認床位及繳交保證金1000元,始完成床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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