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務處(舊網站已於112.12.31停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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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各社團一般補助款(聯誼性社團除外)
(一)一般補助:各社團每學期補助額度由課外活動指導組參酌各社團補助當學期行事曆、歷年補助額度、社團評鑑成績、參與學校活動配合度等調整核定並公告之。 (二)專案補助:辦理之活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專案補助,補助次數每學期以1次為原則,部分補助金額由學校視活動性質與預期成效核定之。但配合學校慶典活動及學校委辦之活動則不限補助次數。 1.配合學校慶典活動。 2.學校委辦之活動。 3.同性質或跨性質社團合辦之大型活動。 4.辦理校際性大型活動。 5.代表學校參加各項比賽、訓練、研討(習)會等。 6.其他創新、具提昇學校形象、有助社團整體發展、幫助社會和樂、富教育意義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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