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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住宿保證金繳費自即日起至107.5.10(四)止
107學年度住宿保證金繳費自即日起自107.5.10(四)止。
一、請至台銀學雜費網(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index.aspx)印單繳交住宿保證金。
二、未依限繳費者,視為放棄床位,不予分配寢室。
三、107.4.11~107.4.17未上線確認床位者,視為不住宿,未開立保證金繳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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