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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學生校外活動安全措施實施細則」修正條文

公告本校「學生校外活動安全措施實施細則」修正條文
 

一、本實施行細則業經108111日學生事務會議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
二、依據教育部10797日臺教學()字第1070135944B號令修正發布「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五點辦理。
三、本實施細則為配合上開注意事項第五點規定修正「本校學生舉辦校外活動車輛租賃合約」,請各單位轉知所屬師生。
四、修正內容請參閱電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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