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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宿舍床位申請以一學年為原則,因個人因素放棄下學期床位,或有新申請需求之同學,請於112年11月
20日起至11月30日止至住宿申請系統登記,逾期不予受理。
二、上開因個人因素於第二學期放棄住宿者,在完成系統登記後,將由住宿組取消第二學期床位及住宿費,並依
規定扣除住宿保證金1000元。 休學、退學、轉學、畢業等原因退宿者,另檢附離校手續單及退費申請表洽
住宿組辦理退宿及退費事宜。
三、新申請住宿的同學,床位分配係以第二學期所餘空床位數安排,並於113年1月12日公告於住宿組網頁,住
宿費及保證金併入第二學期註冊單繳納。公布床位後,須住至第二學期結束,中途退宿者,沒收住宿保證金
1000元,住宿費退費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宿舍管理作業規定。
請攜帶學生證及繳費收據辧理入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