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務處(舊網站已於112.12.31停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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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活動申請認列通識護照注意事項】
【社團活動申請認列通識護照注意事項】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團活動申請認列通識護照注意事項 105.8.18通識中心會議
1、社團需於活動前2週提供活動內容(如講師、講綱、流程等),於通識教育中心審核同意後,由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或系辦於線上報名系統申請。2、通識教育中心審核後,依活動內容認定為「藝文」或「學術」性質,社團需以符合通識教育精神辦理該性質活動。3、活動結束後,社團需於一週內繳交活動相關資料(如演講投影片、錄影檔、相片等)、活動回饋單、簽到簽退表、社員名單或工作人員名單,供本中心做後續審核依據,所需檢附資料與規定如下表。4、為鼓勵學生多元參與各項活動,每社團1學期以至多以認列1場次通識護照活動為原則。
*本資料來源,來自於本校通識中心<<相關法規<<社團活動申請認列通識護照注意事項 各社團辦理講座活動,若需採認「通識護照」請務必依此規定辦理。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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